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,按照档案转递有关通知要求,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、准确、迅速转递到位。根据全国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的档案转递编号的生成规则,毕业生必须登记毕业去向才能生成档案转递编号,毕业去向包括已就业、升学和未就业等去向。
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已生成初始的档案去向信息。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后:1.在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的“毕业去向登记”填写,附件上传相关作证(如录取公示、录用证明、合同等作证)。2.可凭用人单位、升学院校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录用、聘用、调档材料,在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的“档案去向转递”模块查看、上报档案去向信息。
每一位毕业生都要完成此项工作。毕业生在6月20日前,登录“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”(dj.ncss.cn,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)或关注“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确认。毕业生确认时毕业去向、档案转递、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,须在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微信小程序中更新,更新完成后待数据同步到全国登记系统(次日起)再予以确认。详情请看附件清晰步骤。